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已经开始啦!
一、稳岗返还政策
实施对象
在烟台市正常参保缴费的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享受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且社保历史无欠费。
2.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裁员率按照上年度社会保险减员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比确定。
3.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非进入破产程序、非“僵尸企业”,不存在未核销的环保处罚记录,未被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
2.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社会组织具体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chinanpo.mca.gov.cn)查询为准。
办理途径
第一步: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点击“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第二步,在右上角搜索框搜索“稳岗”。
第三步,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便于后续联系)、对公账户、银行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用工人数及资金用途等。
第四步,下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由企业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填写日期。
第五步,将签字盖章的信息确认表扫描后上传,继续点击后续步骤完成提交(务必操作至“受理办结” 环节,否则未完成申报)。
资金途径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二、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对象
1.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或绿色职业等级证书,或者取得证书的职业中类与其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或绿色职业等级证书的。
3.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职工和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证书范围为取得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或绿色职业等级证书的;其余自有员工享受证书范围与企业在职职工一致。
具体条件
1.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指《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2026年)》(鲁人社函〔2026〕32号)明确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指导目录”或所在市相应文件明确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目录”。
2.申领人在所持证书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或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zsgx.mohrss.gov.cn)查询到。
3.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
4.年内首次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为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再次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可增加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
5.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申请方式
进入移动端“爱山东”APP-社保服务-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三、温馨提示
1.以上政策截止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按照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或个人申报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交的对公账户,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3.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及个人需对业务申报过程中提报材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已经发放补贴资金的,人社部门有权追回发放资金。
4.劳务派遣企业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6年稳岗返还,并按经办机构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做好资金分配。